航空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实施细则
(2022年4月2日修订)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本科生及早接受科研训练,提高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规范科研训练课程,依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办转教字[2021]25号),结合航空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设本科生科研训练课程的目标:通过专业学习和科研训练,使学生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完成相关研究实验,并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总结报告、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在毕业时具有较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完成较高质量的毕业论文,为今后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奠定基础。
二、设置及内容
第三条 科研训练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程,记2个学分。学生可通过修读“研究训练”集中实践课程和“认定”两种方式获得学分。
第四条 研究训练课程(U01P61001)的实施遵循“三结合”原则:与所学专业知识相结合;与教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相结合;与毕业论文写作相结合。学生依据相应考核标准获得成绩及科研训练学分。
第五条 科研训练认定须在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本科生导师由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或外聘同等条件人员。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学生人数每级一般不超过3人。
第六条 科研训练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企业科研实践活动、参与科研课题、参与高年级本科毕业设计、参与研究生毕业论文、科研论文发表、申请专利、登记软件著作权、学院组织的其它科研训练项目等。
第七条 各项目认定分值可累加:总分值≥3.5,成绩为“优秀”;
2.5≤总分值≤3.4,成绩为“良好”;2.1≤总分值≤2.4,成绩为“中等”;总分值=2,成绩为“及格”。各项目认定的标准及分值见附表1。
第八条 在进行科研训练过程中,学生应合理安排时间,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确定科研训练项目,及时汇报学习与研究进展情况,保证圆满完成科研训练课题,并提交相应的研究成果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 科研训练活动结束后,学生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申请表》,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报教务部审定后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附则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
航空学院
2022年4月2日
附表1
科研训练认定标准
项目类别 | 考核内容 | 认定标准 | 认定分值 | 备注 |
学科竞赛 | 学科竞赛 | 国际级 | 特等奖 | 4 |
|
一等奖 | 3.5 |
|
二等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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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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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特等奖 | 4 |
|
一等奖 | 3.5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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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 特等奖 | 3 |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5 |
|
三等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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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特等奖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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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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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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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科竞赛 | 特等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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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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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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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项目 |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国家级、省级、校级 | 优秀结题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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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结题 | 3 |
合格结题 | 2 |
科研实践类活动 | 社会调查、 社会实践 | 参与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提出具有一定创新 性、经济价值的研究报告,经一位副高职称(或以 上)教师评阅,再经学院予以认定 | 1 |
|
讲座 | 聆听科技、学术报告,并提交研学材料(如读书报 告、文献综述等),经一位副高职称(或以上)教 师评阅,再经院学院予以认定。 | 0.5 | 最多可认定5项 |
参与科研课题 | 科研训练报告 | 1、文献综述类(5000字),有一定的创新性 2、实验报告、软件使用及设计、实验设计或搭建实验台等(3000字), | 2.5 | 有突出的创新点,工作量大,难度大 |
参与高年级本科毕业设计 | 2.0-2.4 | 有一定的创新点,工作量难度适中 |
参与研究生毕业论文 |
科研论文发表 |
| 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 3 | 第一作者 |
2 | 非第一作者 |
专利授权 |
| 个人或团队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 3 | 第一发明人 |
2 | 非第一发明人 |
软件著作权授权 |
| 个人或团队申请获批软件著作权 | 3 | 第一负责人 |
2 | 非第一负责人 |
学院组织的科研训练项目 |
| 结题优秀者 | 3.5 | 指导教师在评定成绩时,依据贡献度大小,酌情乘以0.1-1.0之间的系数;且因项目延伸出的其他成果(如申请的大创项目结题,论文见刊,专利获批,转件著作权授权等),可累加认定。 |
结题良好者 | 2.5 |
结题合格者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