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学院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制度
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学校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指示精神,并结合我院安全生产实际,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学期进行定期(每学期初和每学期末)、不定期安全生产自查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部署要求,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全面摸清学院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学院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院的教学和科研秩序。
二、检查安排
根据学校关于大检查必须认真落实“五查”的要求,学院安排如下:
(一)自查。
学院各系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设以及工作制度,针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
(二) 重点目标检查。
以消防、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体活动安全、院内生产安全情况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检查,同时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有责必究。
(三)检查期间,各系开展自查工作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报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形成排查结果书面材料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系要高度重视,学院将组织对各系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各系必须本着对学校、学院和师生负责的精神,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以检查为契机,彻底消除隐患问题,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三、岗位安全责任
1、学院党委书记为我院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主管院领导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实验工作的安全,保证学院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院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院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校舍、设施、教研室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安全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院安全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学生口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四、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前,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各系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查改学院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院各系、教研室、实验室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五、整改措施落实
1、学院的每一位师生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院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加强各实验室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六、处罚与奖励
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浩强
电 话:88494299,18049083601
邮 箱:zhuhaoqiang306@nwpu.edu.cn
航空学院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