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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5-06-16

航空学院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航空学院实验室的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航空学院仪器设备的现有情况, 制定航空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的实施方案。

一、仪器设备共享中心基本情况

航空学院拟设立 1 个仪器设备共享中心,中心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航空学院开放实验中心

负责人:航空学院科研副院长

联系人:航空学院实验仪器管理秘书

二、基本原则 航空学院的实验室运行及仪器设备管理实施三权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分离的基本原则。

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管理运行由学院统筹管理(包括建设规划、设岗、聘岗、 考核等);在学院的统筹规划下,由学科主导实验室的建设、设备的购置等;实 施开放共享原则,实验室及设备分层次分类别都要逐步实现开放共享。

仪器设备共享中心负责起草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方案,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定后,报学校批准。共享设备的财务收支管理(含人工费的计提比例)。共享中心的收费管理分校内、校外两种方式。共享中心的收费由学院统筹管理,管理费统一由中心收取,校外收费的管理费为 15%,人工费 40%。校内收费的管理费为 0%,人工费40%。共享中心收取的管理费用于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设备能力拓展等开支,由学院统筹管理。共享中心人工费由学院统筹管理,用于共享中心聘用岗位的业绩津贴发放等。

三、共享中心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共享在实验室由学院统筹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并做实学院实验室技术人员的统筹设岗和聘岗是必要的,初步的方案是:

1、分类别设岗

第一类:大型设备系统对应岗位(如 NF-3,NF-6 两个风洞)。针对大型设备 的不同关键系统设置岗位;由大型设备的负责人(或托管人,其岗位由学院选聘, 确定聘期)提出具体的岗位需求,竞聘上岗。

第二类:通用科研设备对应岗位。通用科研设备是指各学科共性的、面向某 一方面的共用型设备,是未来学科建设、中心建设的重点发展和投入部分。由学 科提出需要设立的岗位和岗位职责,经学院批准后设置岗位。这部分岗位人员的 聘用和考核可由学院委托对应学科负责,其业绩津贴由中心承担。

第三类:专用型科研设备对应岗位。专用型科研设备使用对象专一,可由学 院委托课题组托管。确需设置设备管理岗位的,由课题组提出申请,学院批准后 设置岗位,其业绩津贴由课题组承担。

第四类:设置实验技术与实验方法研究岗。该岗位可依托学科关键设备来设 置,可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竞聘上岗(包括教师系列)。

另外,在开放共享中心专门设置 2 个岗位负责仪器设备共享相关的保障和支持工作;专门设置4个岗位负责教学实验室的运行管理。

2、竞聘上岗 以上所列的设置岗位数可以少于现有的工程技术人员人数,将这些岗位定义为中心的重点岗位竞聘上岗,为竞争到重点岗位的其他工程技术人员进入工程技术人员的一般岗位(作为重点岗位的辅助岗)。

岗位竞聘对外开放,可在学院现有工程技术人员之外聘用高水平的工程技术 人员。

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学院

2015 6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