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本科实践教学场所各类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实践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示范中心安全预案。
一、 示范中心需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预测不同等级安全事故出现的可能性,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做到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预警。
二、 当安全事故即将或已经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要亲赴现场,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统一部署,各成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启动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学校实践教学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组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三、 维护好学校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伤员救治、师生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力求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 及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在做出响应、动员力量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应立即向学校实践教学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组报告。
五、 实践教学场所发生火灾、爆炸、触电、危险品泄露、环境安全事故和意外人身伤亡事故都应及时上报学校实践教学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组。相关教学单位应立即启动实践教学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着“人员安全为先”的宗旨,组织现场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六、 发生典型安全事故,可按相应的紧急处理办法进行处置,并及时向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 119 或120 电话报警或救援。
七、 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场所应急处置的技能培训,以增加师生应对安全事故发生的必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协同工作和快速反应能力。
八、 每年须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模拟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航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8年7月30日